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创建新一届“文明单位”工作职责
2013年12月
一、创建新一届“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实施对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市、区文明办的要求,制定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本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迎接市文明办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完善、规范系统各种规章、制度,制订职工岗位职责;
3、制订综合治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等项工作的创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5、定期组织对卫生工作、综治工作、计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各项活动创建率达100%;做好协调、联系工作;
6、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组工作职责
1、制订党员教育、学习及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
2、制订职工政治、时事学习计划及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实施本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职工受教育面达到100%;
4、负责创建活动中有关政工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组工作职责
1、制定活动宣传教育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向电视台、报刊、杂志撰写宣传报道稿件,及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
3、通过举办学法讲座、专题报告会和培训班等形式,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教职工受教育面达100%;
4、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的各种记录及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5、完成创建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活动组工作职责
1、制订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职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扶贪、济困、助残、救灾、献爱心;
3、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