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文件
城教校[2014]125号
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257号)和《中共城厢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厢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城委办〔2014〕24号)精神,根据《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莆城政办〔2014〕108号)的要求,现就我校针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负责的原则,通过依法清理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整治对象
本校和本校干部职工。
三、整治内容
1、着力解决本校和本校干部职工对群众(含个体经营户)欠帐不付,钱款不还,“打白条”,耍赖帐等问题。即:拖欠公务消费费用问题。历年来本校拖欠的办公用品费、接待费、印刷费、车辆运行使用费、会议费、场地租赁费等。
2、严肃查处本校或教职工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财政补助资金行为。即:历年来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历年来在学校建设过程中,暂扣的当事人财物(含以各类名目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超过法定时限或法定限额,没有及时还给当事人。
3、集中治理本校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等问题。即:历年来在公务接款久欠未还的;办公用品供货款、印刷费等久欠未还的。
4、着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即:历年来在学校建设过程中,拖欠农民工工资。
四、整治方法和时限
1、清理核查,摸清底子。学校组伫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确定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采取核对账本、查阅信访件、上门调查、公示等方式,对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进行清理核查。对清理出的每项欠款欠物,都要与债权人、当事人、责任领导“三对面”进行核对,特别对时间久远的欠款欠物,要与学校领导“四对面”进行核对,时任领导和当事人要书面承诺,确保欠款欠物准确无误。(完成时限:10月20日至10月31日)
2、建立台账,销号整改。对清查核实的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进行分类编号,建立台账,进行公示。要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逐项进行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整改措施或处理意见,确定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逐个销号整改。对于单位拖欠的群众财物,要按标准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不得采取职工集资或借高利贷的方式清还;对于干部职工个人拖欠的群众财物,主要领导要约谈本人,限期还清,不得用单位经费代还。对于不属于本部门单位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完成时限:11月1日至11月30日)
3.巩固成果,完善制度。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查看拖欠的群众钱款财物是否按期兑现和归还,群众是否满意。针对发生的问题,分析根源,提出治本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这次清理整治之后不再发生拖欠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完成时限:12月1日至12月底)
五、几点要求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这次专项清理整治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按计划完成清理整治工作任务。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问责追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这项工作抓在手上,逐项研究,不折不扣地抓好问题整改,确保不留尾巴,不留隐患。
二要注意工作方法。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地解决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对于清理核实的欠款,要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办理,属于公务消费的,用公用经费解决,不属于公务消费的,谁欠款,谁负责,坚决做到公私分明,绝不能超标准、超范围清还,更不能借机虚报欠款项目,套取资金。对于清理中发现的侵占、挪用、私分群众款物等违纪违法线索,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绝不能隐瞒不报。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信访、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对于情况复杂、存在纠纷的欠款欠物,要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对于数额较大的欠款,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报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要注意疏导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于清理整治工作不认真,消极等待、被动应付、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对于隐瞒不报或超标准、超范围清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顶风违纪,借清理整治之机,虚报欠款欠物、套取资金的,要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开展 拖欠克扣群众钱款财物 专项整治 督查活动 实施方案
抄送:区府办 区教育局。 |
城厢区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 2014年10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