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孙春兰书记、黄小晶省长关于政府类互联网站安全管理的重要批示,强化门户网站的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安全防范意识,提升防护技能,有效遏制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学校(单位)作为教育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承诺履行下列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责任: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接受同级或指定的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公安、安全、保密、密码管理和信息化主管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指导。
二、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制,指定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备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巡查等安全管理工作,并落实相应职责。
三、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保密管理、密码管理、互联网站安全管理等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建立并落实身份认证、防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责任认定以及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
五、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安全“五禁止”的要求,提升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国家秘密或内部信息泄露到互联网上。
责任单位:(盖章)
本学校(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分管领导签字:
本学校(单位)信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注:该责任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学校(单位)留存,一份送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办、文教局)留存,一份送市教育局备案